近日國家集采會議對第三批國采進行討論,部分細則流出(信息為公共網絡信息,不作為任何國采參考,一切信息以國家官方發布為準),內容如下;
第一條:所有達到充分競爭條件的產品,都納入本次集采,共80多個品規,不考慮原料藥雜質問題。
解讀:
1、凡是符合必進國采(像西地那非、達泊西汀這類個性化需求的等目錄出來再看)。
2、80個品規左右,基本上符合50個左右的產品目錄,第三批相對于第一批、第二批明顯擴編,意義非常明顯,加大國采力度。
3、不考慮原料藥雜質問題,主要應該是說兩個二甲雙胍和纈沙坦一類,曾經出現過原料雜質問題的產品。
第二條:節余獎勵的機制,比如報量100萬片,要求完成60%,如果,醫院完成60萬片以上,不高于100萬片,節余部分獎勵醫院一半,超過100萬片取消獎勵。
解讀:
1、獎勵機制捆綁臨床:前兩批主導的是使用完中選量,本次對醫院使用作出類似的考核獎勵機制,能更好的落實國采的使用量問題。
2、牽涉報量:
A,以前報量:基本上是臨床使用/平臺量的三分之一,最后落地基本上是實際使用量的三分之二,所以,中選企業最終銷量是中選量的二倍。
B,本次報量:涉及到后續使用情況,尤其是對一些常用,必用的產品需報量謹慎。
如果,報量過少醫院拿不到獎勵,當然這也看獎勵的多少,如果最終核算下來只有幾萬塊可能也沒有吸引力,這影響的是大醫院,或者對某種藥品需求量特別大的專科醫院。
如果,報量多了,最終因為某種原因沒有完成約定采購量,可能會有一定的處罰措施?
這種情況下,第三批國采的報量邏輯上應該比前兩批放大。
第三條:在實際臨床用藥中,用了非中選產品取消獎勵。
解讀:
1、中選獨占:從文字描述的初層理解來看,是鼓勵醫院全部用中選產品。
2、中選理解:
A,國采中選,但是,非選區銷售不取消獎勵;
B,國采中選,但是,非選區銷售不給予獎勵;
C,國采未中選,只要同通用名使用,不給予獎勵。
3、這種規則影響未來企業做一致性評價的考量因素,不做是一點份額都沒有,尤其是無法院外銷售的注射劑;從綜合情況來看利好大企業,小企業從時間、成本上已經大勢已去。兩極分化將持續加強。
4、未中選的高價策略基本失效,不管是招商還是自營,未中選的基本都是毀滅性打擊。
5、價格預期:在這種機制下,不中標基本上相當于滅亡,那么中選就顯得尤為重要,而中選就需要充分殺價,本輪降幅可能會大于,遠大于降幅50%。
第四條:下周發文,各地對報量和節余留用政策進行培訓,7月3號前完成報量。
解讀:
1、提速:第二批國采是2019年11月28日下發報量信息,12月末才公布量的消息,而本次只給10天左右時間?
2、報價時間:如果7月3日完成報量,按著前三次的進度,7月底前就會完成報價公示。
3、第四批:如果按著這個進度,傳說中的第四批也有可能會在年底上線。
4、報量:報量玩法發生了變化,對于非同通用名同類產品利好。
第五條:對于省級量采鼓勵省際聯合,建議地市不要做量采。
解讀:
1、省級帶量采:現在各省級帶量采也是如火如荼,規則是“百花齊放、百家爭鳴”,目錄也是如此,從會議精神上來看,是鼓勵各省帶量采的推進。
2、市級帶量采:不鼓勵市級帶量采,那么接下來,各地市的帶量采有可能會剎剎車,對于企業也是一種減負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