剛剛!CDE發布《經口吸入制劑仿制藥生物等效性研究指導原則》
為進一步規范和指導經口吸入制劑仿制藥生物等效性研究,提高經口吸入制劑仿制藥物的可及性,藥審中心組織制定了《經口吸入制劑仿制藥生物等效性研究指導原則》(見附件)。根據《國家藥監局綜合司關于印發藥品技術指導原則發布程序的通知》(藥監綜藥管〔2020〕9號)要求,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審查同意,現予發布,自發布之日起實施。
特此通告。
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審評中心
2020年12月15日
經口吸入制劑仿制藥生物等效性研究指導原則
一、前言
經口吸入制劑(Orally Inhaled Drug Products,OIDPs), 指通過吸入途徑將藥物遞送至呼吸道和/或肺部以發揮局部 或全身作用的制劑,主要用于呼吸系統疾病以及其他疾病的 治療。本指導原則主要適用于如哮喘、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(Chronic Obstructive Pulmonary Diseases,COPD)等呼吸系 統疾病用經口吸入制劑。
對于全身作用的口服藥品,在相似的試驗條件下單次或 多次給予相同劑量的受試制劑后,受試制劑中藥物的吸收速 度和吸收程度與參比制劑的差異在可接受范圍內,通常認可 其生物等效。但經口吸入制劑存在其特殊性,此類藥品首先 被遞送到作用部位,而后進入體循環,同時還通過其他部位 如口、咽、胃腸道等進入體循環,藥代動力學和局部遞藥等 效性之間關系復雜,通常僅采用藥代動力學方法評價其與參 比制劑等效依據尚不充分。
本指導原則根據經口吸入制劑的特殊性,提出在仿制藥 開發時進行藥學和人體生物等效性研究的方法,旨在為經口 吸入制劑仿制藥的研發提供技術指導。
在開展人體生物等效性研究時,除參考本指導原則的內 容外,還應綜合參考《以藥動學參數為終點評價指標的化學 藥物仿制藥人體生物等效性研究技術指導原則》和《藥物臨 床試驗的生物統計學指導原則》等相關指導原則。
二、藥學研究的評價方法
(一)供霧化器用的液體制劑
對于吸入溶液劑,仿制制劑應通常采用與參比制劑相同 的處方,關鍵質量屬性一致。
對于吸入混懸劑,通常要求仿制制劑和參比制劑的處方、 原料藥的存在形式(如晶型、形狀/晶癖、粒徑等)和制劑的 霧化特性(如遞送速率和遞送總量、微細粒子空氣動力學特 性、霧滴粒徑等)等關鍵質量屬性一致。
(二)吸入氣霧劑
通常要求仿制制劑和參比制劑的處方中輔料種類一致, 用量相似。制劑中原料藥的存在形式(如溶解狀態,顆粒的 晶型、形狀/晶癖、粒徑等)和吸入特性(如遞送劑量、微細 粒子空氣動力學特性等)等關鍵質量屬性一致,建議提供噴 射特性(如噴霧模式、噴霧幾何學等)研究資料。
包裝材料(定量閥體積、罐體材質與涂層)和驅動器(如 噴射孔徑等)應近似,并考慮包裝材料批間差異可能對產品 質量產生的影響。
(三)吸入粉霧劑
通常要求仿制制劑和參比制劑的處方中輔料種類一致, 用量相似。吸入特性(如遞送劑量、微細粒子空氣動力學特 性)等關鍵質量屬性一致。應特別關注仿制制劑和參比制劑 中原輔料的存在形式(如原料藥的晶型、形狀/晶癖、粒徑等,輔料的形狀、表面形態、粒徑,原輔料結合形式等)。
吸入粉霧劑給藥裝置的原理、內在阻力和給藥方式(預 定量或使用時定量,單劑量或多劑量)近似。
其他
對于質量特性對比研究,原則上應選用至少 3 批仿制制 劑和 3 批參比制劑用于研究,推薦使用統計學方法進行質量 特性相似性比較。
對于與參比制劑藥學性質差異較大的品種,申請人需提 交詳細的研究資料,以證明在符合化學藥品注冊分類要求的 前提下,這些差異對仿制制劑與參比制劑的生物等效性不產 生影響。
三、臨床研究的評價方法
(一)研究總體要求
為充分評價經口吸入制劑仿制藥與參比制劑的一致性, 橋接參比制劑的臨床安全性和有效性等數據,在受試制劑與 參比制劑體外藥學質量一致的前提下,一般需通過以下方法 評價經口吸入制劑仿制藥品與參比制劑的人體生物等效性 (1)藥代動力學研究(PK-BE 研究),和(2)藥效動力學研 究(PD-BE 研究)或隨機對照臨床試驗。
對于吸入溶液劑,如證明與參比制劑藥學質量一致,通 常不再要求進行人體生物等效性研究;對于吸入混懸劑、吸 入氣霧劑、吸入粉霧劑,在與參比制劑藥學質量一致的前提下,一般還應進行人體生物等效性研究。
如申請人采用不同的評價方法,應事先與監管機構溝通。
(二)PK-BE 研究
一般要求和試驗設計可參考《以藥動學參數為終點評價 指標的化學藥物仿制藥人體生物等效性研究技術指導原則》 及其他相關指導原則,在試驗質量可控的前提下可參考《高 變異藥物生物等效性研究技術指導原則》。具體研究應關注 以下幾個方面:
研究類型:空腹研究。
研究設計:隨機、單次給藥、交叉設計的人體內研究。
給藥劑量:應采用敏感的分析方法,在參比制劑說明書 規定的用法用量范圍內,選擇足以表征 PK 特性和現有技術 可檢測到的最小吸入量。
受試者:健康受試者。
給藥方式:經口吸入制劑的給藥方式及給藥過程的質量 控制對試驗結果有較大的影響,臨床試驗應根據研究藥物的 特點制定標準操作規程,并對受試者進行培訓,對給藥過程 進行質量控制。
待測物:通常為血漿中的原形藥物。
生物等效性評價指標:應提供包括受試制劑和參比制劑 的 AUC0-t、AUC0-∞、Cmax幾何均值、幾何均值比值及其 90% 置信區間等。
生物等效的接受標準:上述 PK 參數幾何均值比值的 90% 置信區間應在 80.00-125.00%范圍內。
(三)PD-BE 研究
對于支氣管擴張劑(包括短效 β2受體激動劑(SABA)、 長效 β2受體激動劑(LABA)和抗膽堿能藥物),可進行充分 驗證的 PD-BE 研究,如單次給藥支氣管舒張試驗或支氣管激 發試驗等。PD-BE 研究建議預先設定等效性終點,選擇劑量 應答曲線上陡峭部分的敏感劑量,評價藥物有效性方面等效。通常其幾何均值比值的 90%置信區間應在 80.00-125.00%范圍內;特殊藥物可參考相關指導原則適當放寬置信區間范圍, 但應事先與監管機構溝通。
如申請人采用 PD-BE 試驗設計,建議事先與監管機構溝 通。
(四)隨機對照臨床試驗
對于含吸入性糖皮質激素(Inhaled Corticosteroid,ICS), 或其他采用臨床試驗評價人體生物等效性的制劑,建議進行 隨機、盲法、陽性藥平行對照的試驗設計,證明受試制劑非 劣效于參比制劑。研究人群需代表目標適應癥人群;療效終 點根據目標適應癥確定,主要療效終點通常選擇肺功能指標, 其他療效指標如急性加重、生活質量或癥狀、運動能力、緩 解用藥等,根據試驗目的可作為次要終點;根據藥物種類和 治療目的確定觀察期限。
對于適應癥同時包括哮喘和 COPD 的產品,一般證明了 對哮喘治療的等效性,可類推于 COPD,故可同時獲得 2 個 適應癥。
(五)對固定劑量復方制劑的研究
對已知活性成分的固定劑量復方制劑,在 PK-BE 研究中 應分別證明復方中每種活性成分的 PK-BE,在 PD-BE 或隨 機對照臨床試驗時應綜合考慮所有活性成分的有效性。
(六)對存在多個規格制劑的研究
對于需要進行 PD-BE 或隨機對照臨床試驗的經口吸入 制劑仿制藥,通常可選擇最小規格進行研究。特殊情況可與 監管機構溝通。
四、參考文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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